第B02版:我要找律师

经济事务

本文字数:687

  购货支付定金,不买应否退款

我哥去采购货品,当时看中了一批货,但还想去别的地方看一下,因此有点犹豫。

当时卖家说,只需要付一笔定金即可,如果不想买就退钱给我哥,于是他就付了,对方开了一张手写的收据给他。后来我哥在别处看到价格更便宜的相同货品,买好后就去之前的那家店要求退定金。可是老板不肯退钱,说收定金就说明货物定给我哥了,现在他不买定金是不能退的。

请问律师,我哥现在该怎么办?

这钱应该退么?  ——冯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冯先生的哥哥给付的是“定金”,现冯先生的哥哥不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定高额违约金,是否应当支付

我和贾某做生意,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但由于资金周转的原因,付款迟延了大约1个月左右。

之前我口头向他说明了,他说没有问题。可事后他却让我付违约金,并说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每日千分之五,这样一算违约金竟有几万元,比银行利息高得多。但是,当初签合同的时候我根本没有留意这一条款。

现在贾某要求我按照合同付违约金,请问律师,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合理么?  ——张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如果张先生认为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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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我要找律师 B02 经济事务 2019-09-09 2 2019年09月0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