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参加设在一个商场里的特卖会,回家后我发现买的一双某品牌的鞋是假货,为此我还特地到专柜去确认过。于是我拿着鞋子去找商家,发现特卖已经结束,场地也清空了。
我找到这家商场,他们根本不理我,连组织特卖会的公司是谁都不肯告诉我。
请问律师,碰上这事我该怎么办?——洪小姐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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