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被人出租,如何维护权益
我在老家有一处房子,是父亲去世时留给我的,但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因为我很少回家,所以把房子的钥匙给了叔叔。
当时我特地关照他不要装修或者改造房子,并且只允许他自己居住。
最近我临时有事回家,发现房子已经被叔叔出租了。
请问律师,我能否以出租房子未经我同意为由将租客赶走?
另外,登记的房主是我父亲,是否影响我行使上述权利?——唐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唐先生是房屋产权的继承人,有权对侵害房屋产权的行为进行维权。
唐先生的叔叔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出租该房屋侵害了他的财产所有权,唐先生可以向租客说明租赁合同因没有得到产权人的同意而无效,并就此解除合同,租客的损失应向唐先生的叔叔索赔。
同时他也应该尽快办理房产继承的手续,将房屋产权登记到自己名下。
房屋作为抵押,能否顺利执行
张某用其房产进行抵押,向我借款300万元,之后张某一直下落不明,我将他起诉到法院,法院经过缺席审理,判决他应该还钱。
请问律师,在张某只有一套住房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强制执行?——黄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即便张某只有一套商品房,人民法院也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执行方式可以是拍卖,也可以置换相对较小面积的房屋,用剩余资金清偿债务。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能否出售
我几个月前跟王某签了一份简单的房屋买卖协议,约定购买他的一处二手房,房款分两次付清。
现在我已经付清了房款,可王某却一直拖着不跟我去过户。后来我得知,原来是有人肯出更高的价钱买这处房子,于是我去问他是否如此,他便承认了,提出归还我的房款并解除合同。还说如果他不陪我去过户,房子我就一直拿不到,对此我不同意。
请问律师,我是否能够起诉要求过户这套房产? ——胡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胡先生可起诉王某,要求王某配合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并依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一旦胜诉,王某可以凭法院判决要求执行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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