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法治报通讯员 王嘉昊
出租的房屋半夜起火,最终牵连了同一栋楼里的8家住户,由此引发一系列抱团式诉讼。近日,嘉定区人民法院嘉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这8起因火灾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法院通过现场勘查实际损失,最终让案件促成调解。
半夜起火牵连邻居
去年9月9日凌晨2时许,租客黄某和妻子王某正在家中熟睡,突然,一股焦味并伴着呲呲的声响惊醒了正在睡梦中的王某,她叫醒了身旁的丈夫黄某,两人随即发现客厅的东北区域着火了,夫妇俩见火势无法控制,便立马逃到户外,并拨打了119。
消防队迅速赶往现场止住了火势,所幸大火未造成他人人身损害,但是同一栋楼房的8家住户,却因此次大火产生的浓烟和灭火时的水枪冲刷,使房屋内墙壁地砖被浓烟熏黑,天花板、地板、墙纸等部位受潮发霉、剥落,家具浸水变形,家用电器受损。
8家住户相继将租客黄某和房东徐某告上了法庭,要求黄某和徐某赔偿因火灾而造成房屋内部损失、在外租房的租金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共计47万余元。
房东租客各执一词
嘉定区公安消防支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部位系房屋客厅东北区域,起火原因不能排除客厅东北北侧电冰箱与东墙之间的多用插座的供电线电器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
开庭审理过程中,8名原告在审理中默契地达成统一阵线,不断给被告方施加压力。房东徐某辩称,房屋出租后,屋内一切物品都由黄某自行使用、控制,包括涉案的多用插座,是黄某在租赁期间对电器使用不当引起的火灾,故因此产生的损失应由黄某一人承担。
而租客黄某则称,自己在涉案火灾中不存在任何责任,多用插座系徐某遗留在出租房中的,是谁将电冰箱插头插入多用插座已记不清。两被告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又相互推诿。
勘查实际损失达成调解
8个案件的争议焦点之一是火灾造成的各家损失金额的大小。为查明事实,两位承办法官前往现场实地勘察房屋受损情况。法官还分别询问了各原告各自房屋的装修年份和家具使用时间等情况,以此来折算房屋内部装修和家具等物品的价值。结算后发现,各原告主张的金额过高,房屋装修年份均在2010年之前,且在火灾前均没有进行过翻修。经过承办法官勘察后,各当事人对自己的损失也有了进一步的认知,法官决定围绕8名当事人的实际损失展开调解工作。
同时,针对两被告之间的相互推诿,法官就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了释明分析。一方面告知被告徐某,作为房东不仅应提供符合安全需要的住房及附属设施,还应履行相应的维修、检查、管理等义务;另一方面告知被告黄某,作为租客理在入住他人出租的房屋后应尽到对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特别是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更应注意安全检查与防范,但其疏于对保护自身的安全意识与责任。
法官入情入理的调解,不仅打消了两被告相互推诿、与己无关的念头,也平息了原、被告之间对抗的激烈情绪。在此情况下,法官又选择了较为理性、便于沟通的原告之一作为调解“试点”,在个案调解取得成效后,以“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的方式逐案推进调解,最终使这8起因火灾而引发的群体索赔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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