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川
本报讯 男子李某伙同许某某多次盗窃附近店铺,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他们似乎对“食物”情有独钟……行窃的7家店铺都是小饭店,而窃得的食物也是五花八门,包括香肠、盐水鸡、酱牛肉、猪头肉等,甚至临走还不忘“打包”两盒米饭。日前,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李某、许某某提起公诉。金山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7个月和拘役3个月,并各处罚金1000元。
今年2月8日中午,金山区一家熟食店老板前往派出所报案,据其回忆,中午来到店里准备开门时,发现卷帘门有异常,店内物品有被翻动的痕迹。经清点,发现熟食店被盗走了鸡蛋约10斤,生牛肉约50斤,大米两袋约45斤及200元现金,总价值约2800余元。“之前也被偷过一些零钱,还有盐水鸡等熟食!”熟食店老板表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遭小贼“光顾”了。
警方接报后,立即开展工作,发现一男青年形迹可疑,有重大作案嫌疑。4月26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李某传唤至派出所。不久后,其同伙许某某也被抓获归案。
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李某先后7次单独或伙同许某某至金山区多家小饭店行窃。2018年8月一天凌晨,他伙同许某某一起去“搞点东西”,二人很快锁定了一家后窗没关的羊肉店。由许某某负责望风,李某从窗户钻进店内,偷了两根黄瓜、两根红肠、三瓶矿泉水等食物。可能由于损失较小,店家并没有报案,这让二人的“贼胆”大了起来,他们之后又陆续寻找了几家小饭店偷取食物。
今年2月初,春节来临之际,李某想“干票大的”。凌晨1时许,他们再次来到附近熟食店,李某从窗口进入店内,陆续递给在外望风的许某某鸭胗、熟猪舌头、熟猪耳朵等食品,临走前还不忘“打包”两盒米饭。二人回去后,将偷来的食物全部吃完。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