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版:法治随笔

灯下漫笔

向唐帅律师致敬

本文字数:1600

  沈栖

我国律师制度恢复40年的历程中,广大律师在民主建设、法治进步、正义伸张、民生福祉等方面作出了无法替代且不可磨灭的功绩。我在这些年写下了不少有关律师及其优秀事迹的报道和评论。今天,我还是要点赞一位重庆的律师:唐帅——全国唯一手语律师。

唐帅从小就出生在一个无声的家庭,其父母都是聋哑人,他从懂事那一刻起,就感受到了自己无法与父母正常沟通的无奈和痛苦。唐帅父母期望他长大后能够远离聋哑人,过上幸福的生活。但是,唐帅却“违逆”了父母的意愿,将自己和聋哑人越绑越紧,成为了这个特殊群体的“贴心人”。

早在学生时代,唐帅就开始学习手语语言,他拜父母及聋哑人工厂员工为师,在反反复复的比划互动中将一个个哑语熟记于心,还逐步掌握了各地不同的手语语言。2006年起,唐帅进入公安机关,替各类刑事案件做手语翻译,一干就是7年。2007年,他通过自考进入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2012年,又通过司法考试,获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接着,唐帅毅然放弃公务员身份而步入律师界。

唐帅之所以要“转行”当一名律师,是因为他在7年担任手语翻译的过程中发现:因为聋哑人的生理障碍,与人沟通不便,交流不畅,导致他们在诉讼乃至整个法律生活中存在着某些不公平现象,甚或有可能因此而滋生冤假错案的隐患。“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这一尴尬的情形正是聋哑人在诉讼过程中的真实写照。

据民政部门提供的数据:我国聋哑人逾2000万。相较健全人,这些天生失语失聪的群体,且不说正常交流有障碍,就是自身的学习、理解、感悟能力也有限,法律意识普遍较低,法律常识极为匮乏,一旦遇上冲突、纠纷、涉法问题,对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委实带来诸多的不便。尽管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司法机关有义务为聋哑人指定律师,但由于手语翻译这一难题,涉及聋哑人案件的办理依然面临“供不应求”甚至是“有求无供”的令人堪忧的现状。在现实生活中,司法机关往往都是到聋哑学校去聘请手语老师担任案件审理时的手语翻译,而手语老师使用的普通话手语与社会上的聋哑人使用的自然手语有所差异,何况手语老师的法律知识并不专业,常常弄不清法律专业用语,还会出现词不达意、概念混淆的窘况。唐帅正是为了改变这一现状而吃了“第一只螃蟹”,当上了全国第一位手语律师。7年多来,他兢兢业业、尽心尽责,代理了400多起民商案件,为近百名聋哑人担任刑事辩护。

为了给聋哑人普及和运用法律知识,2016年,唐帅拿出积蓄,委托软件公司研发出一款法律援助软件“帮众法律服务”。在这一微信公众号上,聋哑人不仅可以观看普法视频,还可以选择“一对一法律手语咨询”,收费仅是作为平台的一个维护费用。迄今,这一软件下载量达到4万余次,关注量超过1万人次,其中1/3来自聋哑人,已帮助聋哑人解决法律问题上千起。2018年,作为大渡口区人大代表,唐帅提交了一份《关于建立手语翻译协会》的议案,希望对涉及聋哑人的司法审讯录像进行鉴定,不让手语翻译成为“事实上的裁决者”;希望吸纳更多精通自然手语的翻译人员,促使国内手语翻译标准化;希望加强对法律、医学、计算机等专业的手语翻译培训,更多更好地为这一特殊群体提供服务,不使他们与现代社会产生“隔阂”。他的议案得到有关部门的关注。唐帅虽然常有“孤军奋战”的感觉,但其独特行为令我想起了我国现代著名记者和出版家邹韬奋的一句名言:“真正进步的人绝不以孤独进步为己足,必须负起责任,使大家都进步,至少使周围的人都进步。”

重庆市“最美法律志愿者”、“岗位学雷锋标兵”,人选新华社“新青年”名单,“2018年CCTV年度法治人物”,这些殊荣对唐帅而言,实至名随。然而,他坦然地对媒体说:“我不喜欢‘网红’这个词,更不想当‘唯一’。”此言当可视为谦辞,但我则认为:这是他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有更多的追随者、有更大的发展空间的一种期待和希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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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随笔 B07 向唐帅律师致敬 2019-11-19 2 2019年11月1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