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两个月前离婚,上个月法院通知说我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了,原因是有债主拿着我前夫的借条提起诉讼,并到法院作了财产保全。
请问律师,法院这样做合理吗?我该怎么应对? ——许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诉前财产保全的规定,上述法院的保全措施属于合法行为。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借债务,在司法实践中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即使双方离婚之后,双方仍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许女士应去受诉法院参加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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