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维权热线

朋友酒后撞死人酒友是否需担责

本文字数:389

  前几天,我请朋友喝酒,喝得并不多。吃完饭后,朋友执意要开车回家,我劝了一下就没有过多阻止,没想到朋友在路上出车祸撞死了人。经公安机关认定,朋友是酒驾,没有达到醉驾标准。请问我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吗?  马先生

【解答】

马先生,您好。根据您所述的情况您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现阶段的司法实践,您作为共同饮酒人在饮酒过程中是需要对其他同饮人负有提醒、劝阻、通知的义务,对醉酒者负有看扶、照顾、护送的义务。您所述您是喝酒的发起人,则您对您朋友的劝阻义务由此强化。您朋友在喝酒的情况下执意开车,因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您作为同饮者虽然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是需要对因交通事故受害的相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您所述的内容中,您对朋友存在过劝阻的行为,如果可以合理举证则可减少或者免除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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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维权热线 B04 朋友酒后撞死人酒友是否需担责 2020-01-21 2 2020年01月2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