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根据网络游戏、动漫等其中的形象自行制作手办、模型等,制作过程拍成视频上传至视频平台,带来一定收益。而制作好的手办、模型等不以任何形式售卖,请问这种行为属于侵权么?或者将制作好的手办、模型等以随机抽取的方式无偿赠与他人,请问这种行为属于侵权么? 萧先生
【解答】
萧先生,您好!美术、计算机软件等形式创作的作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因此网络游戏、动漫中的形象都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著作权人拥有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署名权等财产和人身权利。现您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将其作品中的形象自行制作手办、模型,并拍摄视频上传,虽未售卖,但您在网络公开传播以及将手办赠与他人的行为,已然侵犯了网络游戏、动漫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权。故您的行为属于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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