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刘颖
本报讯 顾先生收藏有清朝入关后十代皇帝年号所铸钱币,即“十帝币”。这一情况被骗子获悉后,顾先生接到了对方可为藏品办理新加坡买卖的诱惑,并被骗5000余元“手续费”“好处费”。近日,崇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刘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8年9月,家住上海市崇明区的顾先生接到一通电话,电话那头的男子刘某自称是珠海市某国际拍卖公司的业务经理,征询是否有古玩藏品要拍卖出售,顾先生随即表示有藏品出售。随后,顾先生通过微信将藏品“十帝币”照片发给刘某,为证实身份属实,刘某也将自己的身份证照片拍给顾先生,并告知其藏品可以拍得高价,顾先生信以为真便将藏品邮寄给了刘某。
10月,刘某称藏品“十帝币”在新加坡拍卖市场拍得人民币95万元,以此要求顾先生先后6次交纳手续费及好处费,共计5160元,但顾先生在催刘某要拍卖所得款时,刘某一直找理由搪塞,他这才发现不对劲,与刘某协商退还款物,双方交涉无果,顾先生随即报案。后警方在刘某处扣押了藏品“十帝币”,并将“十帝币”交还给了被害人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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