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孙晓光
本报讯 近日,奉贤区某饭店门口出现了外卖员因派单不均发生口角,引发伤人事件。近日经奉贤区人民检察提起公诉,奉贤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曹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4个月,宣告缓刑4个月。
2019年4月13日中午,奉贤区某饭店门口,几位外卖员正候场接单。小曹正与相熟的饭店经理聊天,提及近日他几次尝试进入饭店的外卖平台系统失败的事。正说着,他看到路过的同事小刘,想起之前见过小刘在其他店主面前“说东说西”,便叫住小刘质问其是否做了手脚影响自己接单。被拦下的小刘,不甘被冤枉,悔罪辩解,双方发生言语冲突,恼怒的小曹对小刘拳打脚踢。围观者一时拉不开两人,见冲突升级遂立即报警。
到场民警将二人传唤至派出所询问,曹某对自己殴打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被害人刘某双侧鼻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右面部划伤,构成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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