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与房屋出租代管机构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还有两个月到期,我们一直在正常交房租,代管机构运营困难三个月没给房东(委托方)租金,房东因此与代管公司解除了委托管理合同,之后房东上门要求我们交房。请问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穆先生
【解答】
穆先生,您好!房东与代管公司解除委托管理合同并要求你们交房,现您考虑的并不是如何维权,而是是否交房的问题。如果您不愿意交房,可以与房东协商后续租房事宜,比如您还未交付剩余两个月的租金,则可协商直接将租金交给房东。若您同意交房,建议您固定房东要求你们交房、房屋交接证明、房东与代管机构解除合同以及你们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等证据材料,并就此以代管机构违约为由,依据租赁合同约定向其主张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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