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维权热线

酒后发生意外一年后才追责

本文字数:449

  去年,我弟弟和朋友在一起喝酒,中途为了某些事发生争吵,情绪一激动都站了起来。这时坐在他俩中间的一个朋友站起来劝架,就用手推了一下我弟弟的朋友,让他不要再吵了,有话好好说。可能是因为大家都喝了酒,我弟的朋友就跌倒了,腿断了。之后他们打了120送医院,第二天这些在一起喝酒的人都被叫去派出所作了笔录,之后这事就没人再提了。一年后,受伤者向法院起诉我弟弟和那个劝架的人,要赔偿17万元,这事我弟弟有责任吗?要负多大的责任?戴先生

【解答】

戴先生,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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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维权热线 B04 酒后发生意外一年后才追责 2020-09-22 2 2020年09月2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