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因工作需要,我公司临时雇了一个司机帮忙开车,临时工合同内明确写出由司机造成的违法、罚款、车辆损失由司机支付,雇用期结束后把工资给他了。后来查到有6个6分、1个3分的违法行为。现在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请问如何用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 邱先生
【解答】
邱先生,您好!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因此,对于机动车驾驶的违法行为,处罚的是行为人,也就是机动车的实际驾驶人。在实践中,如果交警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罚,则会直接对实际驾驶人进行记分处理。但如通过电子警察的方式摄录了违法行为,则处罚是针对机动车辆的。对于这种情况,如被处罚人对于处罚决定不服,建议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主张权益。否则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因此逾期不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不但会影响车辆的年检,还会被纳入“黑名单”,影响车辆的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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