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非常阅读”推荐的书回答了我们这个问题:孩子为什么遵守规则。
价值培育的方式需要更多地关注未成年阶段。因为“个人对法律制度合法性的看法已经在孩子成长到青少年早期阶段的时候已经形成,为了确立法律制度的合法性,在早期阶段采取介入措施是必要的”。
为促使人们形成他们对法律的认同,必须在人们未完全形成对法律的成本—效益或者工具主义认知之前,就采用必要的介入措施,培育人们对法律合法性的认知。并且,根据作者的论证,孩子在成长过程的不同领域对权威与规则的认知具有不同的看法,尽管不同领域相互作用,尤其是前领域会影响后领域中人们对权威与规则的看法。因此,在更早阶段培育孩子对权威、规则合法性的认知就尤为重要。
此外,不同领域内的合法性认知也具有不同的特点,如在家庭中,孩子对父母权威的认知具有依赖性的特征,因为在儿童乃至婴幼儿时期,孩子的生活范围有限,其所接触到的权威有限,孩子在价值观方面对父母具有高度的依赖性。但在学校则不同,孩子不仅作为家庭中的孩子,还要面对来自学校的教师、同龄人权威。此时,权威之间可能存在冲突,人们会基于不同权威所体现的价值观以及体现的程度采取不同的行为,展现他们对不同权威的支持与否,以及价值观的偏好。因此,对孩子法律价值观的培育还要注重不同阶段、不同领域的特点,有的放矢地采取对应措施。王睿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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