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学安
日前,《宿迁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第三方评估报告》正式发布。《报告》从宿迁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的做法和成效、评估分析、启示以及继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的建议等四个方面,对宿迁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了评估(4月2日法治日报)。
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展情况和第三方评估样板法院工作情况,据介绍,在此次预评估过程中,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修订后的指标体系,从规范执行、阳光执行、监督管理、执行保障、执行质效等方面,对样板法院进行了全面评估,样板法院在网上办案、网络查控、失信惩戒、网络拍卖、指挥中心建设、综合治理大格局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自最高法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一目标后,各级法院采取一系列举措推进司法公开,其中一大亮点是要求将司法公开覆盖除法律有明确限定以外的涉及审判及执行工作的所有领域和各个环节。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因此,如何客观评价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实现情况,补齐执行短板,树立司法权威,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法院执行工作,以检验其对于促进司法公正所带来的影响力至关重要。
构建科学的第三方评价体系,旨在反映人民法院庭审工作的客观状况,最终形成各方共识和内外合力,破解执行难,促进司法公正。引入第三方对庭审工作评估,既要确保第三方的独立性,更要注重第三方的权威性。一方面,在设置评价体系时要兼顾司法审判实践和理论研究两个方面,不能只顾短期效应,而忽视长效机制的建设;另一方面,第三方评价的目的就是要客观还原司法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找出庭审工作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因此,在评价指标的制定上要尽量做到科学合理,剔除原有不合理的评价指标,改变原有不合理的统计方式。同时,在评价方法上也需注重全面性和多元化,将庭审工作的客观数据和文献分析、问卷调查、案卷评查以及访谈座谈等方式结合起来,既强调客观数据,又兼采受众主观感受。
在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时代背景下,第三方评价应充分借力互联网、大数据等形式,在增强可操作性的同时,使最终的评价结果更直观更形象地呈现于公众面前。一方面法院通过建立委托第三方评估机制,对不同类型案件的涉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参加过法庭旁听的人以及其他社会民众这四类群体通过大数据等收集反馈信息,调查社会各界对法院落实司法公开制度的满意度,排查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破解司法公开有可能流于形式化、程式化倾向所出现的难题;另一方面,引入第三方评价工作,对法院规范自身行为、创新审判和执行机制具有积极意义,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科学评估引导社会各界更为理性和正确对待庭审中存在的问题,,找准执行难的真正病灶,对症下药、有效地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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