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 栖
日前,上海市卫健委发布消息称:上海累计有16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国家推荐标准而获得国家卫健委表扬,占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量的67%,位列全国首位。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卫生事业为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仅以相当于1%的世界卫生费用,解决了占全球22%人口的基本卫生问题,国民平均预期寿命由建国前的35岁提高到77岁,婴儿死亡率从建国初的20%降至3.32%,居发展中国家前列,卫生事业成就斐然,为世界瞩目。但是,卫生事业在发展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如城市中,卫生资源配置、利用不合理;医药费用增长过快;卫生服务特别是基层卫生服务与城市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改变、医学模式转变、群众卫生服务需求的变化以及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等不相适应,亟需改革、完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乃是题中应有之义,它有利于城市卫生资源配置和利用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对提高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有效性与经济性,使卫生服务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需求和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有重要意义。
为推动社区卫生健康服务发展,2019年起,国家卫健委连续两年举办“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作为我国最早发展社区卫生健康服务的地区之一,上海这方面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十三五”期间,上海出台新一轮社区卫生健康服务机构功能建设指导标准,截止2020年底,全市新建、改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331家、服务站783所、村卫生室1169所;全市家庭医生“1+1+1”累计签约超过800万人,签约居民中60岁以下人群占比从2017年的25%提高到2020年的49%。很显然,本埠已呈现出居民 “回流”社区看病的趋势,“家门口”看病就医,健康服务更便捷。
社区卫生服务无疑是隶属公共服务的范畴。公共服务是21世纪公共行政和政府改革的核心理念,它以合作为基础,强调政府的服务性,强调公民的权利。每个人都有衣食住行的权利,都有生存、生产、生活和发展的需求,这些需求可称之为公民的直接需求,公共服务乃是满足公民的直接需求,能使其受益和享受。美国社会学家S·约翰逊说过:“社区是市民的集聚地,政府倘要受到拥戴,就得不断解决社区日益产生的矛盾和问题,尽可能多地满足市民的诉求。”无论是解决社区问题,还是满足居民诉求,都期待把包括社区卫生服务在内的公共服务延伸到“家门口”。
韦伯在论述城市现代化时说:“城市的主体是市民。”推而论之,市民的需求理应是城市建设的底色、城市发展的底蕴。近年来,我国的城市建设伦理中引进了西方“宜居”两字。一个城市倘要真正兑现“宜居”,不止是在宏观上有一个日臻完美的城市规划蓝图,更要在微观上把诸如卫生服务等工作切实落实到社区层面,它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一个新型模式。以大处论,社区卫生服务关乎一个城市的形象;以小处论,它涉及千家万户,堪为民生的载体。
作为一项新生事业,社区卫生服务在总体上还处于探索、完善阶段。受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影响,社区卫生服务依然面临着一些深层次问题,如思想认识不到位、经济补偿机制不健全、人才综合素质不高等,需要有关方面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的方针政策,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实现社区卫生服务的可持续发展。随着社区建设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在 “量” (规模、布局)方面亟待扩大,“质”的提高更为亟需。在我看来,后者有两端:一是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的咨询、诊断和治疗能力,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应急能力建设,开展服务区域内24小时急诊服务;二是优化服务方式,合理设置门(急)诊布局,设立咨询服务台、候诊区,开展导诊、分诊服务,引导居民预约就诊,完善出(入)院服务流程,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需求为导向,针对不同人群提供相应的个性化服务,推进“互联网+家庭签约服务”,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交流互动平台,提高履约质量和效果,开展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医疗资源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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