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张超
本报讯 在校大学生利用肯德基APP客户端和微信客户端之间数据不同步的漏洞,骗取兑换券或取餐码售与他人牟利,并将诈骗方法传授给同学,给肯德基品牌所有者百盛公司造成20余万元的损失。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徐某等5人因犯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半至1年3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徐某是江苏某大学的一名在校生。2018年4月,在利用肯德基客户端点餐过程中,徐某无意间发现两个“生财小门道”。
第一个是在APP客户端用套餐兑换券下单,进入待支付状态后暂不支付,之后在微信客户端对兑换券进行退款操作,然后再将之前客户端的订单取消,这时候竟可以重新获取兑换券,此种方式分文未付骗取了一份兑换券。第二个是先在APP客户端用套餐兑换券下单待支付,在微信客户端退掉兑换券,再在APP客户端支付,这时便可以支付成功并获得取餐码,此种方式等于分文未付骗取了一份套餐。
发现这个漏洞后,徐某除了自己这样点餐操作外,还将诈骗得来的套餐产品通过线上交易软件低价出售给他人,从中非法获利;同时还与同学有“福”同享,将犯罪方法当面或通过网络传授给丁某等4名同学。截至同年10月案发,徐某的行为造成百盛公司损失5.8万余元,丁某等四人造成百盛公司损失0.89万元至4.7万元不等。
法院认定各被告人通过发起虚假交易获取退券退款的行为,体现的是肯德基APP客户端和微信客户端自助点餐系统这一“机器”背后的“人”基于数据不同步而发生错误认识,并在错误认识的基础上“自愿”进行财产处分,进而造成被害单位的财产损失,故各被告人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徐汇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单位财物,数额巨大,并传授他人犯罪方法,其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诈骗和传授犯罪方法罪行,均系自首,依法分别予以减轻、从轻处罚。在判决宣告前徐某一人犯数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徐某积极赔偿被害单位损失并获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徐汇法院依法认定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6000元;犯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丁某等四人皆因相同案由被分别认定为诈骗罪或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年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至4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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