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黄俊
本报讯 丈夫婚内出轨,还给“第三者”送钱送物。忍无可忍的妻子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日前,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起诉丈夫陈某及“第三者”赵某,要求确认丈夫陈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第三者”赵某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并要求赵某返还陈某所赠与的款项26万元。
王某与其丈夫陈某于2000年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后,陈某在工作来往中认识了“第三者”赵某,双方很快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交往期间,陈某通过微信红包、现金支付的形式多次向赵某转账,少则几百,多则几千,双方还一同外出旅游,共同在外租房,感情持续升温。
不过,这段感情最终被王某知道,在收集好丈夫陈某支付给赵某款项的全部凭证及相关微信聊天记录后,王某愤然向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返还陈某赠与其的全部款项。
王某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陈某违背夫妻忠诚义务,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向婚外异性赵某转账大额款项,系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应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被告赵某应当全额返还受赠款项。
被告赵某认为,其与陈某交往时,对陈某已经结婚的事实并不知情,且交往期间也多次转账给陈某,其目前仅欠陈某3万元。
为妥善化解矛盾,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三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在扣除赵某已经退还陈某的部分钱款的基础上,由赵某返还王某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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