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六旬大爷与“90后”姑娘“隔代恋”

分手后诉讨转账的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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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施海群

本报讯  年近60的老李,在一次活动中认识了“90后”小美,两人互生好感,没过多久便开始了这段相差将近30岁的“隔代恋”,但两人最终分手。在给这段感情做“清算”的时候,老李想起曾经微信转账给过小美3万元,遂起诉至青浦区人民法院,要求小美返还借款3万元。

法院受理案件后,通过审核双方提供的证据、听取原被告的诉辩意见后认为,案件的争议焦点是“给”3万元的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案件中,从给付金额、双方经济能力及生活水平而言,老李“给”小美的3万元,高于老李的日常生活消费水平,不属于老李可随意处分的范畴;从给付原因和钱款用途而言,这3万元非用于双方旅游、餐饮等共同消费,亦非专门用于给小美购买奢侈品等特定用途;从双方所处的感情阶段而言,老李和小美当时并未达到已经共同生活或准备结婚的阶段;从意思表示而言,老李“给”小美时,双方均未明确该钱款的性质,但从双方之后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在老李问小美催讨时,小美对还款予以承诺,可视为双方对借款意思表示达成了一致。

综上,老李“给”小美的这3万元,不是“送给”小美的,而是“借给”小美的,双方之间成立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该关系不因双方之间系恋人而予以变更,故小美应当予以归还。在听取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分析后,双方表示愿意调解,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小美半年内归还老李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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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 六旬大爷与“90后”姑娘“隔代恋” 2021-05-31 2 2021年05月3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