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百家讲“痰”

本文字数:1132

  “痰”:

近日,吉林长春,一名六旬老太玩水滑梯时被追尾撞致骨折。撞人者称,场所管理人员没有提醒保持安全距离,过错不在自己。场所商家表示,谁撞的找谁,属第三方责任。(7月23日澎湃新闻)百家讲: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老太被撞事件中,玩水滑梯的场所属于娱乐场所,老太骨折受伤,如果娱乐场所管理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撞人者要承担侵权责任,场所管理者要承担补充责任,两者都脱不了关系。

生活中,经常发生民事利益纠纷事件。有的侵权者自私自利,认钱不认理,侵犯他人利益后,想方设法逃避责任,坑害对方。侵权者认为,涉及金额不多,打官司存在程序繁琐、时效长、执行难等问题,当事人经不起折腾,会放弃诉讼,对自己没办法。法律不介入,赔偿纠纷经常久拖不决,甚至不了了之。

利益受损方应该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正义不会缺席,只要对薄公堂,启动法律流程,迟早会有定论,犯法者虽远必惩。法律触角也该深入到公众日常生活当中,对于公众利益纠纷,不论大小,法院要缩短审判流程,加快审判时效,及时定纷止争,依法惩诫违法者,让其付出应有代价。只有用法断案,让公众尝到法律公正、威严的味道,公众才会敬畏法律,把法律作为处理纠纷的第一选择。希望被撞老太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肇事者责任。当越来越多的社会个体依法维权时,法律才会有用、有效。  ——许卫兵“痰”:

记者调查发现,当前有网络犯罪黑手千方百计伸向青少年:一方面,不少案件中受害人是“00后”;另一方面,部分青少年因法律意识淡薄,贪图小利,成为“网络水军”帮凶。(7月21日新华网)百家讲:

如今,敲诈勒索、散布谣言等违法现象泛滥网络,不但严重扰乱线上线下社会秩序,还将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绝不能听之任之。相关互联网内容平台要守土有责,增强自我监管意识,将社会责任切实转化为经营行动,发现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向有关部门及时报案,而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针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应当突出法律的保护功能,他们是网络活动的重要主体,但认知能力往往有限、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尤其普法教育往往以预防违法犯罪为目的,采取的手段多以震慑为主,导致未成年人遇到侵害的时候不敢、不懂运用法律保护自己,而是选择妥协、退缩。只有突出法律的保护功能,提高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认识能力与防范意识,才能防止他们掉进网络犯罪陷阱,也才能有效斩断幕后黑手。——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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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读者呼声 B06 百家讲“痰” 2021-07-27 2 2021年07月2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