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弹窗”乱推送,平台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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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  彪

10月15日,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下,北京市网信办针对“金山毒霸”应用软件弹窗推送诋毁革命烈士邱少云内容问题,依法严肃约谈“金山毒霸”主办方北京猎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暂停弹窗信息推送功能30日,进行全面深入整改。(10月16日新华网)

英雄烈士是中华民族的脊梁,是民族精神的体现,不容任何诋毁和亵渎。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规定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然而,“金山毒霸”竟发生弹窗推送诋毁革命烈士邱少云内容的问题,令人愤慨,受到舆论谴责。邱少云是家喻户晓的战斗英雄,在抗美援朝战场上,为了不暴露潜伏目标,任烈火烧焦身体而一动不动,直至壮烈牺牲。正因为革命先烈的英勇战斗、牺牲奉献,才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无论从情理还是从法理看,诋毁英烈都是绝不可以接受的。

针对此次“诋毁英烈”事件,“金山毒霸”发布致歉声明称,负责内容审核的同事没有认真审核第三方接口的推送内容,导致所推送内容错误使用了革命先烈的照片做配图,“这是我们的工作失职”。显然,这样的“工作失误”是不可原谅的,有关负责人被约谈,弹窗信息推送功能被暂停,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立案处罚,完全是咎由自取。

事实上,弹窗的背后,隐藏着庞大的灰色产业链。一些平台在利益驱动下,主动迎合广告主对低价推广的诉求,利用弹窗推送牟利。作为网络广告的一种形式,弹窗推送本身并不违法,但不履行审查责任,对推送内容把关不严,就可能带来风险隐患。而传播诋毁革命烈士内容,更是法律所不能容许的。不论触犯法律的主体涉及的是名还是利,也不论是网络运营者还是第三方,都将被依法处置,这彰显了保护英烈绝无法外之地的刚性。

目前,网络平台已成为不少企业公关营销的重要阵地,但任何营销方式都不能背离社会公序良俗和国家民族情感。只有强化平台责任,严格审核流程,依法斩断灰色利益链,做到有标准必落实、有问题必整改、有违规内容必查删,才能避免“弹窗推送诋毁英烈内容”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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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读者呼声 B06 “弹窗”乱推送,平台难辞其咎 2021-10-19 2 2021年10月1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