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企业长期经营不善面临破产,我们员工还有不少工资被拖欠着。
请问律师,如果企业破产的话,员工的工资咋办?——谢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企业如果破产,那么依法需要进行清算,简单来说就是计算和处理所有的资产、债权和债务,确定企业还有多少破产财产。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因此,员工工资在破产财产的分配时排在第一顺位,是能够优先获得清偿的。
当然,员工能否全额拿到自己被拖欠的工资,还要看最终确定的破产财产数额,并非百分之百能获得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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