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隔壁有一个居民区还有一个幼儿园,在这个居民区街面的店铺中有一家钢材店,每天都有锯钢管的声音很吵很刺耳。我本人有一些神经衰弱,在这种噪音刺激下精神状态特别糟糕。请问我该如何投诉对方,解决噪音问题? 白先生
【解答】
白先生,您好!据您所述的情况,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18修正)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商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状况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情况。该条文中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同时,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有权依据各自的职责对管辖范围内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部门、机构应当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应当出示证件。因此,您可以向当地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当地的城市管理部门投诉,来解决噪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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