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永强
“生命就如一朵火焰,渐渐烧尽自己。但当一个孩子新生了,他就得到一个新的火苗。”这是美国作家查克·伦敦的一段话,也是大连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谭彦同志放在办公桌上、用于时刻提醒自己的工作格言。前段时间,我学习了谭彦同志的工作事迹,不禁感叹,这是一位燃烧自己的铁法官!
燃烧自己,奉献为民。谭彦同志由于长时间超负荷工作,1989年被诊断患有纤细空洞性肺结核。主治医生表示,如果不全休治疗,最多只能活5年。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他依然强忍疼痛、继续坚守在岗位一线。有资料显示,自1993年7月1日至1995年6月30日,除节假日外共560个出勤日,谭彦同志实际出勤512天。不仅如此,在他病重的1993年至1994年,谭彦同志审理案件108件,结案105件,两项工作指标都名列全院第一,而且无一发回改判。这出色的工作成绩和无私的奉献精神令人钦佩,正如谭彦同志所言:“人不能愧对生命,干一行就要干出名堂”。
秉公执法,无私奉献。对待每一个案件,谭彦同志都能做到认真严谨、铁面无私。在审理一起盗窃案时,被告的亲戚辗转找到谭彦同志,希望他“通融一下”,手下留情。但谭彦同志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绝对不向任何势力低头,当下就严词拒绝了这个请求,并表示绝对不会让“身上的天平倾斜”。在人们眼中,谭彦同志就是公正的象征,是所有党员的的鲜艳旗帜,是所有司法工作者的光辉榜样。谭彦同志用自身行动告诉每一位当事人:“作为法官,清廉如水是立身之本,秉公执法是生命之魂,枉法裁判是天大的耻辱。”
作为司法工作者,一旦内心懈怠,就容易产生错误,严重的还会导致司法不公,天平倾斜,司法公信力降低。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在审判工作中,我也发现了很多群众对法律法条的不熟悉,需要我们给予援助。如同病人将自己的身体托付于医生一样,这是一份沉甸甸的信任,同时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长路漫漫,且歌且行;肉体泯灭,精神永存。我辈需牢记司法初心,传承英模精神,为实现心中的司法理想而不断“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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