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擦拭窗户的东西时候,不小心碰到了窗沿的东西,掉下了楼并砸伤了人。请问这种情况算高空抛物吗?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李先生
【解答】
李先生,您好,据您所述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同时,该法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此,您不小心碰到了窗沿的东西,导致该物品掉下楼并砸伤了人,显然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具有一定的过错,您需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对受伤人员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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