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版:新法讯

坚持“1米高度” 建设儿童友好空间

本文字数:199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

《导则》提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应在城市、街区、社区三个层级统筹推进,重点包括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空间、公园绿地的适儿化改造和校外活动场所、游憩设施建设。要以公益普惠为原则,坚持“1米高度”视角、寓教于乐内涵、安全环保标准,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

(朱非)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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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新法讯 B08坚持“1米高度” 建设儿童友好空间 2022-12-13 2 2022年12月1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