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维权热线

烧烤店误操作名誉权遭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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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某烧烤店吃饭,被误会吃饭未结账,店家将我们正脸的监控视频发布至抖音,进行侮辱。事实情况是收银员错将隔壁桌账单给了我们,我们付了隔壁桌的。请问这种情况如何维权?  吴女士

【解答】

吴女士,您好!据您所述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同时,该法第一千零二十八条规定,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该法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又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此,据您所述的情况,您可先要求抖音平台删除该视频,以防止负面评价的进一步扩大。同时,您可与该烧烤店协商,要求该店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以及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失费。如若与店家协商不成,您也可以起诉至法院,通过诉讼途径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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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维权热线 B04烧烤店误操作名誉权遭侵害 2023-02-14 2 2023年02月1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