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早年和父亲离婚,父亲再婚后又有了一个孩子。如今父亲过世,家里的房子是在父亲和继母共同名下,继母和继子一直和父亲生活。现在继母要求房产过户到她名下,请问我还有产权吗?
夏先生
【解答】
夏先生,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因此,在您父亲未留下遗嘱的情况下,您可作为父亲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其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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