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慎毅
近日,上海警方通报侦破一起新型“收藏品”诈骗案。74岁市民黄先生在近2年时间里花49万元买藏品,之后销售突然失联。警方发现一团伙专门诱骗收藏爱好群体投资购买假冒“文玩字画”收藏品牟利。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百余件字画、玉石、钱币等所谓藏品,经鉴定均为临摹品、印刷品或者复制品,并无收藏价值。(3月24日新京报)
近年来,文化艺术品的投资收藏正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大热潮,文化艺术品收藏因其风险性小、增值快、情调高,被许多人视作继股票市场、房市以后的第三大项目投资行业,变成投资人青睐的新宠。随着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逐步退休,这些人有一定的艺术素养,手里也有些钱,他们便成了诈骗分子盯紧的买家。
很多老人被骗取的是自己养老的钱、打算给儿子买房的钱,甚至给病患儿女“救命”的钱。这些老年人缺乏信息获取渠道,容易轻信他人,藏品买了一件又一件,都砸在手里,很晚才意识到被骗,导致报案不及时、造成严重损失,甚至演变为生命悲剧。
不法分子常用“限量发行”“高额回报”“绝世珍藏”等宣传语,吸引老年人投资一些所谓“收藏品”,并许诺在短期内会帮助老年人将“收藏品”进行拍卖以实现“收益翻番”,继而索要“展览费”“评估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其所谓的“收藏品”只是一些外表华美的工艺品或翻版印制的纪念钞,均不具备所宣称的高价值,也难以再次出售回本。由于老年人购买时往往信任销售人员,也不懂买投资品该如何签合同,不细看稀里糊涂就签了合同。
这些公司每一个诈骗步骤都设计了复杂的“陷阱”,从而让老人们维权难。对此,警方须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让骗子受到应有的惩处,还要通过各种方式向老人们大力宣传骗子的伎俩,让老年人了解骗子的行径。相关职能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对收藏品公司的经营资质、经营状况、涉诉情况等联合开展治理行动。法院、检察院在办理这类案件过程中,应注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协作,共同为预防收藏品坑老搭建起强有力的“防火墙”。
涉老部门要组织艺术家、收藏家们为老人们普及收藏品方面的常识,让老人们认识到,收藏品最重要的作用是用来欣赏的,而不是用来套现的。将购买收藏品作为一种投资,并不是明智的选择。同时,相关部门一方面要把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结合起来,研究完善政策措施,鼓励老年人继续发光发热,转移他们在收藏上的盲目精力。另一方面也要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给老人们提供正规的投资渠道。
老年人要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意识,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收藏品。要警惕“温情营销”和“温情陷阱”,不管骗子话术如何,老年人要秉持着不掏钱就不会上当的念头,不信天上会掉馅饼。一旦产生纠纷或发现被骗,则要积极为警方调查取证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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