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不容个人信息继续“裸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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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发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就《快递电子运单》和《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两项国家标准进行解读。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涂刚表示,《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设立专门章节,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内容,具体包括禁止显示完整的个人信息,推荐对个人信息进行全加密处理,规范个人信息相关内容的读取权限。(4月7日澎湃新闻)

近年来,快递电子运单作为记录用户寄递行为的信息载体,其信息泄露问题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一张小小的快递运单,姓名、电话、地址等个人信息一应俱全,快递运单成为个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此次,《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设立专门章节,禁止显示完整个人信息的“隐私运单”,已成为必选项,不容个人信息继续“裸奔”,必将推动从源头上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其实,快递“隐私运单”已推广多年,无论从保护个人信息方面考虑,还是从电商运营安全角度而言,有百利而无一害,然而目前的普及率并不高。“隐私运单”此前一直为“可选项”,因消费者在网购时粗心大意漏选漏勾,或寄件时嫌麻烦,或需要额外收费等,便没有选择“隐私运单”。电商为了节省开支,舍不得提升技术和服务,加上“隐私运单”并非强制性措施,电商能省则省就不会推广“隐私运单”。在投递环节,“隐私运单”面临更大的操作困难,因为运单信息不全会影响投递效率,快递员在收件时一般不会提醒消费者选择“隐私运单”。

根据《快递电子运单》,“隐私运单”成为强制性的国家标准,针对快递电子运单进行规约,对于防止快递运单泄密个人信息而言,具有深远的意义。快递电子运单和打印出来的运单,寄件人和收件人的姓名、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重要信息,都被隐藏了部分关键信息,不再继续“裸奔”,而不法人员没有读取设备,则无法通过快递运单获取准确的个人信息内容,快递运单也就失去了“价值”。可以说,“隐私运单”对外人来说,就等于是一张废纸。

此次,“隐私运单”成为国家标准,就必须落实到位,才能取得实效。首先,各大快递公司要增强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这项国家标准,并从各环节堵住漏洞,防范信息泄露,以充分保护好个人信息安全。其次,监管部门对这项国家标准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对不落实的快递公司予以约谈、处罚,责令必须整改落实到位。此外,消费者也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和隐私意识,在网购或寄快递填单时,对个人信息能简则简、能隐则隐,尽可能少提供一些非必要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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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读者呼声 B06不容个人信息继续“裸奔” 2023-04-11 2 2023年04月1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