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维权热线

男方吸毒到处欠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本文字数:384

丈夫因吸毒被判强制戒毒2年,夫妻二人随后离婚。现在各种贷款催债,既有房贷也有私人的欠债,女方不知道这其中有哪些钱是因男方吸毒所欠。由于这些欠款发生在离婚前,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有义务承担吗?  罗女士

【解答】

罗女士,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没有偿还义务。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维权热线 B04男方吸毒到处欠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2023-05-16 2 2023年05月1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