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买家无购房资格,买家和中介伪造社保证明骗取贷款。现在涉案房产已完成交易,产证已经下来,买家也开始正常还款。这种情况下,买家行为构成骗贷罪吗?卖家可以举报或者报警吗? 鲁女士
【解答】
鲁女士,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因此,如果买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贷款,涉嫌犯罪,但如果买方在贷款过程中提供的担保是真实的,且也在正常归还贷款的情况下,不宜认定其贷款诈骗,您可向银行、银保监会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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