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农村,父母离异6年,离异时没有分户口。如今父母都已组建新的家庭,我被判给母亲抚养。在这6年里,父亲除了给过一些学费,协议中的抚养费一分没给。我想与父亲分户,以便拿到国家划分的拆迁田地,他不同意,我能起诉吗? 段先生
【解答】
段先生,您好!户籍问题属于政策性问题,针对户籍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根据《户籍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建议您向属地派出所户籍部门详细咨询分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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