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百家讲谈

本文字数:985

事由:

12月4日,有网友称哈尔滨拉雪橇的狗狗们大都萎靡不振,不少网友建议哈尔滨文旅部门取消该项目。12月5日,哈尔滨文旅局相关部门一工作人员称:系私人经营,正在整治劝离。(澎湃新闻12月5日)

百家讲:

不管是此次的视频显示,还是从之前一些媒体报道的情况看,一些人之所以对东北景区等“狗拉雪橇”感到敏感,主要是由于一些狗狗在执行拉雪橇运人的过程中,存在过度劳累乃至受伤,比如拉完雪橇休息时精神萎靡、显得很累、狗爪子因此出血等,进而觉得“狗拉雪橇”很残忍、很不人性和应该取消。

就此而言,一些网友建议取消“狗拉雪橇”文旅项目,可以理解也能感同身受。但问题是,这恐怕不是全面“一刀切”取消“狗拉雪橇”的完全理由。

一者,法无禁止皆可为。对文旅等部门而言,其虽然有规范管理地方景区经营秩序的职责,但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不允许开展“狗拉雪橇”活动;二者,“狗拉雪橇”是东北很多地方的一项传统交通方式,也是这些地区开展特色旅游的一项主打项目,包括当地村民在内,有优越条件开展这项服务进行盈利的权利,任何人或组织不能因自己的喜好或立场,就轻易对别人的一种谋生手段进行强硬阻断。

——余明辉

事由:

近年来,随着视频网络平台的兴起,许多网友喜欢拍摄美照分享在网络社交平台。美丽的沿海公路、国道成了新兴拍照打卡地,可是游客在公路、国道上随意停车、逗留、穿行,存在着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打卡美景致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频发。交警部门提醒,“网红公路”危险多,拍照打卡应守法,别拿生命换照片。(据12月7日《南方都市报》)

百家讲:

拍照打卡已成为一些人的生活常态。但是,无论何时何地拍照打卡均不能突破边界。例如,只顾“打卡”不顾规则,不仅会埋下安全风险,更有可能触犯法律。如媒体报道的在浙江温州,随着苍南168黄金海岸线这条网红公路知名度的不断提升,像这种为了拍出抓人眼球的照片,随意停车,并在道路中间走动拍照打卡的现象并不罕见。

从法律层面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可见,景色再美,也不应该肆意停车。尤其是,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非紧急情况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杨玉龙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读者呼声 B06百家讲谈 2023-12-12 2 2023年12月1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