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朋友圈辱骂他人违法”应广而告之

本文字数:707

□廖卫芳

在朋友圈辱骂他人违法吗?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小李在离职后被要求提供在职时的差旅“详细报销凭证”,小李认为这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小赵有意“找事”,愤而将小赵的个人照片及名字发到朋友圈公开辱骂,此后被小赵起诉。法院最终判决小李公开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元及其他经济损失。(12月8日《北京青年报》)

把他人照片、名字、公司名称等发到朋友圈进行公开辱骂,这不仅是对他人人格的一种侮辱,更是涉嫌违法。眼下,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公众发表言论空间和载体日益宽泛和多元化,表达个人情感和想法也愈加方便迅速,特别是通过微信、微博、朋友圈等媒介,可以尽情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展现自己的个性,似乎没有了约束。但殊不知,互联网绝非“法外之地”,公众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也要谨言慎行,坚守道德和法律的底线。

因此,笔者以为,这起在朋友圈辱骂他人事件,无疑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不仅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严惩和震慑,更是对其他人的一种警示和威慑。可以说,在朋友圈辱骂他人被判“公开道歉”和支付“赔偿金”是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一方面,希望相关部门不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相关媒体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对“朋友圈辱骂他人违法”广而告之,从而让更多的人学法、懂法,继而学会尊法、守法,自觉远离类似“朋友圈辱骂他人”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也希望通过这一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警示更多的人学会通过正当的途径和渠道表达诉求,切莫动辄利用互联网恶意辱骂他人,否则,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如此,后悔可就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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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读者呼声 B06“朋友圈辱骂他人违法”应广而告之 2023-12-12 2 2023年12月1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