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是货车司机,受雇于王某从事运输工作,而王某又将车挂靠在一家运输公司名下。
请问律师,如果何某在工作中受伤,运输公司是否需要担责? ——何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由于挂靠往往都是没有资质的个人或者组织挂靠有资质的单位,而劳动者是挂靠方招聘并实际使用的,劳动者属于挂靠方雇佣的员工,双方形成的是雇佣合同关系。
但是,由于被挂靠方违法出借资质,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是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在车辆运营中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认定是否构成工伤。
因此,何某应认定为王某所挂靠的运输公司的员工,并享受相关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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