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近期进行了裁员,由于离职补偿较高,因此我和公司签订了自愿离职的协议。
如果我没能很快找到新的工作,能否去申领失业金?
【解答】
《社会保险法》第45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上述规定第二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根据人社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是指具备以下情形之一:
一是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二是因用人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劳动合同的;三是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四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是因用人单位强迫劳动以及未按约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等过错,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你和公司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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