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遗赠房产,是否应当公证
奶奶有一处自己名下的房产,现在她想留给我,并请一个亲戚代她写了一份遗嘱,说她如果过世,该处房产由我继承,她在遗嘱上签了字。
我父母担心这样请别人代写的遗嘱不保险,还担心内容有什么疏漏,所以想要去公证一下。
请问律师,该遗嘱的内容有无问题?公证遗嘱是否效力较高?
——许小姐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有下列五种类型: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但公证遗嘱非经公证程序不得变更或者撤销,其他形式的遗嘱也不得变更或者撤销公证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因此,许小姐亲戚代写的遗嘱因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无效。
如果要确保遗嘱效力,最好还是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遗嘱。
母亲自书遗嘱,是否具有效力
我父亲早年过世,母亲独自一人在老家生活,我和一个弟弟一个妹妹都在外地工作。
最近母亲告诉我,她已经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并且签名摁了手印,想要邮寄给我保管,并且将来她百年以后,由我主持继承的事。
请问律师,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效?我能否替她保管遗嘱?
——肖先生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但必须注意,所有自书遗嘱的内容都不能用打印、复印的方式书写,而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笔签名,注明具体日期。
因此,符合上述法定形式的自书遗嘱才依法有效。
当然,该自书遗嘱也可以由他人代为保管。
变更抚养权人,是否必须订约
我和前夫6年前离婚,当时1岁的儿子由法院判决归我抚养,前夫须支付抚养费,此后孩子一直由我抚养。
现在我再婚,而前夫仍旧独身,他和我协商将孩子的抚养权给他,并且不需要我支付抚养费,但希望我和他订一份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协议。
由于孩子长期和我共同生活,因此我对此不太放心,希望让孩子先随他生活一阵再说,因此不想跟他签订协议。
请问律师,如果我们签订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协议,是否就等于变更了法院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决?
如果将孩子交给前夫但不签协议,是否我仍旧可以随时要求他将孩子交还我抚养?
——周女士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因此,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可通过协议约定,只要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对子女成长并无不利,应予准许。
虽然周女士不与前夫签订书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但通过周女士的实际履行亦可认定抚养权已发生变更。
抚养权的变更实际履行后,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一方可向法院起诉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直接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直接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者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