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我要找律师

劳动工伤

2018年02月26日 B02/B03 :我要找律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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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到期离职,咨询补偿标准

  我在目前的公司工作前后共5年,公司最近通知我,这次合同到期就不再跟我续签合同了,但没有提到补偿的事。

  请问律师,在合同到期的情况下解约,我是否能拿到补偿?

  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赵小姐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 《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予补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具体计算方法为:按照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此处所指的工资,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约定责任自担,是否具有效力

  我哥哥在老家找了一份工作,是做汽车销售。最近他开店里的车带客户去总公司看车,路上追尾撞上一辆卡车。

  他们在进公司时都签署了一份协议,约定如果在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由员工自行承担。

  请问律师,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我哥哥要自行承担这次事故的责任么? ——吴先生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按照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如果该份协议存在以下情形,则协议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至于事故承担责任应按照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如果协议有效,那么先由用人单位对外赔偿,再由用人单位向吴先生的哥哥追偿。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吴先生哥哥受了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培训期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我受单位指派到外地参加业务培训,培训地点和所住的地点是培训方指定的。我到达当地后,在从机场去宾馆的路上遭遇交通事故受伤。

  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我的受伤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曹先生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曹先生所述的因公外出培训期间受到的伤害,可以主张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当然,曹先生还可以就交通事故向肇事方主张相应的侵权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本市的司法实践中,侵权损害和工伤保险重复的赔偿项目一般按照就高原则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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