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单位的车接送朋友,结果发生车祸撞伤了人。现在伤者把我和单位一起告到了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单位说我违反规章制度,这笔钱应全部由我负担,并且考虑将我辞退。
我表示愿意出钱,但希望单位不要开除我。
请问律师,单位能否因为这事开除我?开除的依据是什么?
——田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我国 《劳动合同法》 规定了六种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中第二种法定情形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根据公司章程、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田先生私开单位车辆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则依法有权解除与田先生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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