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我要找律师

劳动工伤

刚工作就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2018年06月11日 B02/B03 :我要找律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395

  我朋友才和公司签正式的劳动合同1星期,有些用工手续还没办妥,就在上班的路上遭遇交通事故造成重伤。

  请问律师,在这种情况下,他能够得到公司的赔偿吗?

  ——马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对于马先生朋友的情况,我认为最关键的还是要判断他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进而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和相关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此马先生如果有充足证据证明朋友是在上班途中出的交通事故,且自己不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就可以享受公司的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当然,认定工伤的前提是马先生的朋友和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从马先生叙述的情况来看,他的朋友已经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在认定劳动关系方面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至于他提到有些用工手续还未办妥,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认定和工伤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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