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入目前就职的公司时,公司有一套绩效考核制度以及相应的奖惩制度。最近公司突然下发通知,对上述两项制度作出重大调整,对我们员工的考核及奖惩方式变化很大,对我们的收入也有很大影响。我们问公司为何事先没有透露过消息,也没有征求一下员工的意见,但得到的答复是已经经过相应的程序。至于具体是哪些程序,公司却不肯透露。
请问律师,公司对于事关员工利益的类似制度进行调整,是否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具体应是怎样一个程序?
——陶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规章制度是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自身特点制定的,明确劳动条件、调整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关系当事人行为的各种规章、制度的总称,一般表现为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等。
规章制度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民主程序,即只有遵照科学合理的制定程序,才能制定出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二是合法性,包括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三是必须公示,企业须用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形式公布规章制度,使所有员工都知晓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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