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维权热线

未婚同居生育了女孩 能否继承其生父遗产

2018年07月17日 B04 :维权热线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387

  2014年6月,我与男友未婚同居生育了一名女孩,后在男友的老家举办了酒席,但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女儿一岁时,我们夫妻外出打工,女儿放在老公的老家由婆婆照看。2017年7月,我老公出车祸突然死亡,留下一笔存款12万元。我想代女儿要求继承老公的遗产,不料遭到婆婆的极力反对。她认为该女孩是私生女,无权继承我老公的遗产。请问非婚生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陈女士

  【解答】

  陈女士,您好!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您与男友未婚同居所生的女儿,应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在您男友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女儿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任何人包括您婆婆均无权剥夺她的继承权。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维权热线 B04 未婚同居生育了女孩 能否继承其生父遗产 2018-07-17 2 2018年07月1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