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卖淫女钱没挣到反遭嫖客抢走10万

三被告人涉嫌入户抢劫

本文字数:696

  □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法治报通讯员  应梦轩

拿着男友的过万元生活费,却背地里做“楼凤”(在家卖淫),结果反被上门的嫖客劫走10万元。近日,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并未当庭作出判决。

在家卖淫遭遇上门劫匪

做微商的小婧每月拿着男友给的过万元生活费,但因看到朋友圈里关于“楼凤”的消息,便在男友不知情的情况下,偶尔用做生意的微信发布一些卖淫的消息。

去年10月5日,李城加小婧微信并成交。当晚10点,小婧开门“迎客”,李城与另一名男子朱祁明冲进来,控制住小婧,将其双手反绑在身后,并用刀威胁小婧索要钱财。在小婧的指示下,两人找到2000多元的现金和银行卡。

支付宝内被转走10余万

朱祁明又翻出两台手机,并威逼小婧说出了支付宝、银行卡等的密码。两人走后,小婧挣脱束缚,发现支付宝里的62000元和银行卡里的45000元都被转走了,于是报案。

经公安侦查,很快抓获犯罪嫌疑人李城、朱祁明和赵凌。三人到案后均作有罪供述,三人经事先策划分工后对小婧实施抢劫,其中赵凌与小婧约时间,并负责开车接应;而李城扮演嫖客上门,朱祁明协助李城控制小婧并实施抢劫。

据赵某红供述,朱祁明每次进房间都是给他打电话,商量小婧银行卡、支付宝里的钱往哪里转的事情。赵凌就提议转到一个赌博APP的充值账号内,之后再联系客服提现。又因为赌博充值的账号不固定,每次转账前都需要跟客服确认收款账号,所以朱祁明每转一笔钱就要给赵某红打一次电话。

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李城、赵凌、朱祁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事先预谋后入户抢劫被害人10万余元,其行为涉嫌抢劫罪。(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 卖淫女钱没挣到反遭嫖客抢走10万 2019-02-26 2 2019年02月2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