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借贾某的房子开店做生意,一次签约的租期是3年,随后由我投资进行装修,经营至今已经1年多了,我一直按月支付租金。
现在由于该地段房租涨得很厉害,贾某不太高兴,多次跟我商量要求涨租金,我总是以“合同到期了再说”应对。
此后贾某多次采取停电的方式刁难,虽然他每次都推说是故障,但次数多了我就觉得不太对劲。
请问律师,他采取这种方式给我带来不便,我该如何追究他的责任?能否要求少支付租金?——秦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对于上述情形,要看秦先生和房东在租赁合同中是否有违约金的责任条款,如果有的话,秦先生可以依据合同条款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
即使没有合同条款的具体约定,秦先生也可以要求房东按照原租赁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并视停电对租赁使用房屋的影响程度,要求房东减少相应的租金。
因为虽然没有约定,但保证电力正常是房东的义务,如果因为电力中断导致租客的损失,是可以要求房东进行赔偿的。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