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庭审

儿童坐便器外观设计专利被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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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张叶荷  通讯员  陈颖颖

本报讯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一起涉及儿童坐便器的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原告德珂公司是一款儿童坐便器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原告发现被告优生活公司在天猫旗舰店销售的贝能摩乐儿童坐便器产品的外观与涉案专利外观近似,该产品由优生活公司和中童公司共同生产。原告认为两被告的行为侵害其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18万元。

上海知产法院审理后认为,外观设计近似的判断应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根据设计特征,以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进行综合判断。本案中,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在主体部分的形状上存在较大差异,涉案专利的主体部分由上下两部分组成,底部逐渐内收,没有四个圆脚,整体造型圆润,类似鸡蛋状,而整体呈鸡蛋状的圆润造型是其主要区别的设计特征。被控侵权产品的主体部分为一体化设计,底部没有内收,具有四个圆脚,圆脚之间有拱形门设计,从整体看不像鸡蛋状,亦无圆润感。上述差异属于一般消费者在使用时容易直接观察的部位,属于区别设计特征,对整体视觉效果产生较大影响,故被控侵权产品外观与涉案专利既不相同也不近似。

据此,上海知产法院驳回原告德珂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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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7 儿童坐便器外观设计专利被诉侵权 2019-06-03 2 2019年06月0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