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郝梦真
本报讯 身为驾校教练,却缺乏安全意识,在醉酒后依然驾车行驶,最终逃逸失败被民警抓获。近期,嘉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驾校教练为被告人的危险驾驶罪案。法院最终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当事人林鹏(化名)拘役5个月,罚金5000元。
今年3月的一个夜晚,林鹏与朋友相约去喝酒,酒后归家时,林鹏将车子交给未饮酒的妻子开。车行至嘉定区某路口时,由于道路过于狭窄,林鹏担心妻子无法安全驶过该路段,便提出由他驾车继续行驶。
尚在醉酒中的林鹏自以为可以安全无碍地驶过这段路,然而行驶过程中,他却突然发现道路前方有民警设立的关卡在检查酒驾,林鹏赶紧调转车头准备逃逸。此时,检查车辆的民警发现了异常,也驾驶警车追了上来。林鹏在驾车逃逸时一不小心撞上了路边绿化带的树木,最终被追至此处的民警抓获。
经嘉定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认定,林鹏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检测,林鹏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39毫克/毫升,已经达到醉酒程度。
嘉定法院审理后认为,林鹏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且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关于林鹏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的意见,合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结合被告人林鹏为逃避检查驾车逃逸等情节,法院最终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说法】
作为驾驶员的驾驶启蒙老师,驾校教练的教学理念、教学质量对驾驶员今后的驾驶行为、行车安全会产生深远的影响。林鹏明知酒后不能开车,却仍抱有侥幸心理,其行为已无法对驾校学员作出表率,并且自己也因此最终触及法律红线,得到了惨痛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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