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出租屋燃气泄漏致二死一伤

法院判决:房屋失管 房东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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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因为出租屋燃气泄漏,张先生与王先生永远闭上了眼睛,而张先生的遗孀袁女士虽然获救,也留下了残疾。为此,袁女士将房东与燃气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两被告为自己的伤情承担全部责任。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入住2天3人中毒两死一伤

2018年1月12日,袁女士夫妇与王先生合租了位于浦东的一处民宅。但令袁女士想不到的是,1月14日入住后仅仅2天,3人就被发现一氧化碳中毒,倒在出租屋内。张先生与王先生由于中毒过深,最终宣告不治。袁女士经送医救治,虽幸运得救,但也因一氧化碳中毒,后遗脑软化灶伴神经症状,落下了伤残。袁女士表示,经公安机关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为室内燃气热水器排烟管被切断导致煤气泄露所致。因此她认为房东方先生夫妇作为房屋所有人未能提供安全的房屋设施,存在重大过错,应当对自己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而燃气公司应当对燃气管道以及燃气设施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故被告燃气公司也存在过错,理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此,她就自己此次的伤情,提出了33.8万元经济损失的赔偿诉求。

房东:居住人过多致事故发生

而房东方先生夫妇却坚持他们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方先生表示,从2010年购买涉案房屋后一直进行出租,从未有房客提出燃气热水器有问题,且在购买房屋时夫妇俩检查过屋内设备均是完好的,不存在煤气管道被切断的情况。事发的主要原因应是使用者使用燃气热水器不当所致,应当由使用者承担主要责任。

方先生认为,燃气公司应当每2年免费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但被告燃气公司对涉案房屋却从未履行上述义务,故存在疏于管理的问题,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被告燃气公司则表示,涉案房屋上次安全检查的时间是2016年9月28日,安全检查中已经明确告知需要整改的问题。公司在事发后到达现场,发现燃气热水器的排烟管道中有杂物堵塞,导致一氧化碳无法排出。

房东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担责6成

法院审理后认为,天然气不含有一氧化碳,正常使用不会引起中毒,但其燃烧时需大量氧气,因此使用天然气应注意开窗通风,否则会造成不完全燃烧现象,产生一氧化碳。根据方先生自认涉案房屋内的燃气热水器于1999年即开始使用的事实可知,该热水器已超过报废年限,且排烟管道内有杂物阻塞,导致一氧化碳排出不畅,应是导致一氧化碳在室内积聚的原因之一。方先生夫妇作为系争房屋的产权人、出租人,负有确保其出租的房屋及房内设施不存在安全隐患、保障居住者人身安全的法定义务,但其在买入涉案房屋后除了对热水器点火系统进行过一次维修之外,从未对热水器及排烟管道进行安全检修保养,故对燃气热水器的上述安全隐患未予及时发现、纠正,未尽到对租住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应对原告受损害的后果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但袁女士等人在使用燃气热水器时,未采取足够的防范措施,涉案房屋整个空间基本处于封闭状态,也是导致一氧化碳积聚的原因之一,故袁女士对事故的发生自身亦存有过错。根据被告燃气公司提供的证据,法院认为其作为供气单位,已通过按时检查燃气设施,提出整改建议等措施,做到了供气单位应尽的责任,因此燃气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房东方先生夫妇承担6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袁女士各项损失14.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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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 出租屋燃气泄漏致二死一伤 2019-10-15 2 2019年10月1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