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在朋友张某的鼓动下,入股了他投资的一家公司,占5%的股份。
但入股后我才发现公司运作并不十分规范,经营状况也在下滑之中,于是我下定决心又从该公司退股了。
原来的股份是朋友张某转让给我的,我又通过转让的方式把股份还给了张某。
请问律师,如果公司将来对外发生经济纠纷或者承担债务,我退股之后是不是就无需承担责任了?
——邓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股东身份是对公司事务承担一定责任的前提,只要该公司股东张某转让5%股份的所有手续合法,邓先生这次通过转让而退股的手续同样合法,那么邓先生就已经不是该公司的股东,今后无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或者其他任何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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